养了3年的珍贵“发头”宠物犬在寄养期间突然死亡。是宠物店的疏忽还是自己的病?宠物狗主人将宠物店告上法庭,索赔狗粮费、尸体安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万余元。
3月5日上午,房山法院长阳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开庭审理了此案。对于宠物店,已提出对宠物狗尸体进行司法鉴定。
宠物狗主人乔某称,2016年,他购买了一只3个月多的法国斗牛犬,并将其命名为“豆豆”。乔说厦门宠物店病狗,法国斗牛犬是比较贵的犬种,买“豆豆”要1万多元。
2019年9月28日,乔因出差在附近宠物店领养了一只3岁的“豆豆”,双方签订了寄养协议。没想到,“豆豆”意外死去。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遂将对方告上房山法院,要求宠物店赔偿火化费、丧葬费、购置费、狗粮、玩具费及精神抚慰金。3.@ >4万元。
宠物店工作人员争辩说,在寄养的第二天,比恩突然气喘吁吁,吐着白沫。在医院输液后,豆豆的症状有所好转。下午5点左右,豆豆的病情突然恶化,一个多小时后死亡。
而乔某则道:“在此之前,‘豆豆’也是被告人宠物店里饲养的,对‘豆豆’的身体状况很熟悉。” 乔某认为厦门宠物店病狗,宠物店没有尽到寄养义务,导致不断健康的“豆豆”因不明原因突然死亡。不能排除宠物店让“豆豆”误食有毒有害食物,发生安全事故。
宠物店在法庭上称,乔某在养育时隐瞒了“豆豆”的健康状况,并没有告诉“豆豆”他长时间不能走路或跑步,导致她突然生病。
“它突然生病了,我们也及时治疗,已经尽力了。” 宠物店同意赔偿尸体的火化、埋葬和医疗费用,但不同意赔偿乔的狗粮、玩具和购买费用的索赔。
在法庭上,宠物店出具了动物医院的检查报告。“豆豆”的死因是肝功能衰竭,在被收养之前就患有相关疾病。
但乔认为,动物医院对宠物店有兴趣,不承认医院出具的检验检测单的真实性。
于是宠物店表示,“豆豆”死后,其尸体已被冷冻保存,并在庭审期间申请司法鉴定其死因。
法官宣布休庭,因为宠物店坚持对“豆豆”进行法医鉴定。
通讯员 吴明辉
文/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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