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周涛
日前,我们不断报道百盛犬业被市民指控贩卖病犬。这两天宠物店病狗特征,我们陆续接到不少市民的电话,说他们在这家宠物店买了病狗。据不完全统计,有近100人声称从这家商店购买了病犬。
昨天我们联系了负责协调的嘉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陈红英。“他们开了一年多,我们收到了很多投诉,就在这次大规模投诉的前两天,我们又去了他们的商店处理投诉。”
陈红英说,他曾与宠物店老板毛先生谈过,“他们的进货渠道在成都,而且由于幼犬是活体,所以不能排除幼犬在运输过程中被感染,如果买家不能在出售前提供幼犬生病的证据,我们不能断定百盛狗卖的是生病的狗。”
有没有专门针对狗交易的管理方法?白田律师表示,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狗买卖的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护对象是消费者为日常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商品。《种畜禽养殖管理条例》必须对种畜禽进行规范,宠物狗再次被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
但在某大型宠物网站上,却已经开创先河,制定了“狗买卖中介办法”。
《办法》规定,不支持3个月以下犬只交易。如果卖家售出的幼犬在买家到货后5天内出现致命疾病,导致幼犬死亡宠物店病狗特征,卖家必须亲自或委托他人核实,如果死亡属实,本网站将退款给买家,或者卖家有责任在 15 天内向买家赔偿同等质量的小狗。14条“措施”,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周狗”可能给购房者带来的风险。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有关宠物狗交易的法律法规,建议借鉴这种网上方式。”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hedu,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hedu.net/xgyl/2022/04/21/4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