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的宠物是我们亲密的生活伴侣,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欢笑和乐趣。但如果买了“问题宠物”,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带来内心的痛苦。叶先生从单的宠物店陆续买了比格犬、柴犬、柯基犬。三只宠物狗在一周内都病倒了,并且自己携带了病毒。叶先生以为自己买了所谓的“周狗”(这只宠物狗活了不到一周),一怒之下将宠物店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
案例简介
2018年6月,叶先生在单某经营的宠物店花1000元买了一只小猎犬。这只小猎犬在回家后的第四天就开始出现腹泻、呕吐和精神不振的情况。后来,他被发现感染了犬细小病毒。宠物店买病狗,叶先生把小猎犬送到宠物店治疗,治疗费1000元,等了一个月没有结果。双方协商后,宠物店同意赔偿叶先生再买一只小猎犬,后来叶先生补足差价700元,将小猎犬换成柴犬。没想到柴犬在回家的路上吐了。第四天,他呕吐并腹泻。检查处于犬瘟热中期。叶先生再次联系宠物店,宠物店推荐会员,保证一年内痊愈,并且如果他没有被治愈,他将得到补偿。叶先生去了宠物店,把柴犬换成了柯基,补贴了3100元的价格。让叶先生生气的是,“周狗”换成了“周狗”。柯基犬在第五天开始失去能量。经检查,他患有严重的肺炎。由于宠物医院治疗效果不佳,叶先生将柯基犬放了回去。把狗送回宠物店。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叶先生将宠物店诉至吴中法院,要求宠物店退还购买宠物狗的总费用48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原告现称被告出售的宠物狗是病犬宠物店买病狗,要求退还,实际上已经退还给被告,微信聊天记录和协议中记载的治疗情况都证实了这一点,所以法院确认了这一点。因被告提供的宠物狗存在质量缺陷,原告请求被告退还宠物狗价款共计4800元,法院予以支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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