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市民谭女士在宠物店养了一只名叫豆豆的柯基犬。之后,一家人去泰国旅游。谁知旅行结束后,她收到了宠物店发来的短信,说豆豆死了。谭女士很不自在。她去商店解释了几天,但没有结果。
出国旅行前在宠物店养一只 10 岁的柯基犬
养狗6天死亡 狗主人起诉店主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 高磊英)清明节前,市民谭女士在宠物店照顾一只名叫豆豆的柯基犬。之后,一家人去泰国旅游。宠物店发来一条短信,说豆豆已经死了。谭女士很不自在。她去商店解释了几天,但没有结果。对于之前签订的寄养协议,谭女士和店家也各持己见。
在宠物寄宿期间死亡的狗主人和店主
7日下午,记者在惠贤路小白宠物俱乐部(佳乐店)见到了谭女士。死去的柯基犬被放在谭女士旁边的一个盒子里。
谭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家人要去泰国旅游,所以3月30日,她带着爱犬豆豆来到了小白宠物俱乐部。没有什么不寻常的。结果,4月5日我回国的时候,收到了店里发来的短信,说豆豆死了。
“送到店里的时候,还活蹦乱跳的,怎么可能说死了?” 谭女士说,一定是店主没有照顾好豆豆。
谭女士说,豆豆养了10年。虽然年纪有点大,但身体状况一直比较好,柯基一般能活到12到15岁。就算自然死去,也是有一个过程的。是不可能的。马上就死了。
宠物店的周先生告诉记者:谭女士的柯基犬入店后,店家一直在照顾。除了喂它,她每天都会带它出去散步。然而,4月4日,豆豆突然开始不开心,食欲不振,身体虚弱。他们很快将豆豆送到宠物医院接受治疗,并积极联系谭女士,但由于谭女士出国旅游,联系不上。不联系主人,没办法做深度治疗,只好把豆豆送到宠物医院保守观察治疗。当天10时许,豆豆虽虚弱,但还活着,于4月5日上午去世。
“我们给她(谭女士)打了很多电话,但没有人接听。” 周先生表示,豆豆的死因尚未确定,但这只10岁的柯基犬已经被认为是一只“老”狗。宠物店接受寄养是很正常的,但他们只保证能照顾好宠物的饮食和生活。他建议谭女士对柯基犬进行尸检,如果尸检结果表明豆豆的死亡确实是宠物店的主观原因造成的,他愿意承担责任。
寄养协议惹争议 律师称都是错
记者了解到,谭女士将豆豆放入宠物店时,与该店签订了寄养协议。从协议上看,双方约定的寄养费为每天40元。协议中提到:乙方对寄养期间的犬只健康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乙方(宠物店)主观原因导致犬只患病的情况除外,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由甲方(谭女士)承担。此外,协议还包括“甲方超过5天未向乙方支付寄养费宠物店买到病狗怎么办,或乙方超过7天无法联系甲方的,视为甲方放弃狗,狗将由乙方处理”等内容。
谭女士的女婿姜先生告诉记者,这样的协议内容是店主基于自身利益制定的,属于“霸王契约”。即使婆婆签了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过店主周先生表示,如果不同意就不要签,本店绝不会强迫顾客签这个协议,但是签就是同意。
广西昊旺律师事务所黄涛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这只宠物狗的死因不明。如果乙方没有证据证明宠物的死亡是由“乙方的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则乙方对宠物的死亡负有过错,甲方应依法受到处罚. 应承担赔偿一切损失的责任。乙方主动联系时,甲方因自身原因失去联系。
“宠物属于主人的私有财产。根据物权法,在主人不放弃或放弃对财产的占有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主张宠物的所有权。主人不支付寄养费。”收费且不主动联系饲养员,这不是法律,是概念范围内放弃所有权的行为。” 黄律师表示,在寄养协议中,“如果乙方超过五天不向乙方支付寄养费宠物店买到病狗怎么办,或者乙方超过七天不联系甲方的,将视为甲方弃犬弃犬,内容由乙方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月7日,因双方意见不合,派出所和三里店工商所工作人员来到宠物店进行调解,但双方并未达成协议。4月8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谭女士。谭女士的女儿告诉记者,豆豆已被送去验尸,验尸结果出来后店家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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