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400元从宠物店买了一只泰迪犬,发现是一只病狗。该女子在朋友圈晒出自己的买狗经历,称宠物店黑白分明,歪曲事实,代收红包。
宠物店老板以女子名誉受损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13万余元。
顾客要求退还狗钱,宠物店要求损害名誉,一只狗引发了两起诉讼。
2020年1月,庞女士在营口大石桥一家宠物店以3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灰色泰迪犬。回到家,发现狗的左后腿有点瘸,但并不严重,所以没当回事。一周后,她去宠物店咨询,被告知是缺钙引起的。庞女士给狗狗补了钙片,跛足没有好转。经过宠物医院的DR测试,发现狗狗的左后腿肌肉萎缩和股骨头病变,“根据左右后腿肌肉萎缩的程度,长期跛脚走路”。她买的宠物狗竟然是一只病狗。庞女士觉得被骗了。她向宠物店提出将狗归还,但被拒绝了。她决定买3,通过合法途径退还400元。将宠物店告上法庭。
庞女士还在朋友圈公布了自己买狗的经历,称宠物店黑白分明,歪曲事实。这条信息中,不仅披露了宠物店的名称和地址,还披露了吴老板的头像,以及投诉和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
这些信息发出后狗 病,店主吴女士立即感受到了压力,主要来自其他客户。吴女士说,有的客户要求退金卡,有的跟她合作了很久,也因为担心信用问题而终止了合作。宠物店老板认为她的名誉受到侵害,将庞女士告上法庭。
判决书显示,2020年6月2日,庞女士对宠物店提起诉讼,6月5日,宠物店对庄女士提起诉讼,而立案时间前后只有3天。两种情况中。
宠物店要求庞女士停止侵权,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13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庞女士通过宠物店提供的朋友圈转发的文字和图片不存在任何诽谤或中伤。虽然他在朋友圈声称自己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并未公布法院认定原告在微信朋友圈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事实。其在朋友圈公开其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相关内容,并未侵犯宠物店隐私狗 病,其行为并不违法。宠物店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用于证明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截图中的客户姓名和头像为马赛克,无法确定其真实身份。此外,女士。
关于另一起买卖泰迪犬纠纷案,法院认为,该犬只的皮损部位是肌肉和股骨头,而不是皮毛,庞女士没有发现严重的跛足是正常的。当她带狗时,狗。根据检测结果,可以确定宠物店卖给庞女士的宠物狗是不健康的狗,确定庞女士将泰迪犬退还,宠物店将退款。庞3400元。
宠物店对两案一审判决均不服,将庞女士告至营口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营口中法两案将分别审理,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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