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养宠物狗。养狗给人们带来了生活的情趣和家庭的温暖,但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狗的行为反映了狗主人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反映了公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养犬人的正常生活。其他人,不得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虐待饲养的犬只。
01
犬只登记及年检制度
《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本市实行犬只登记制度和年检制度。饲养3个月以上的犬只,犬主应当申请犬只登记。三个月以上的狗未经登记不得饲养。
▲违反上述规定,饲养未登记年检犬只的上海养狗条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登记和年检。逾期未进行登记和年检的,犬只将被安置。
02
狗的数量和种类的限制
《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个人在城镇化地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禁止个人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狗。
▲违反上述规定,饲养攻击性犬只的,将被公安部门拘留。
03
带狗出行注意事项1
《条例》第22条规定,狗主人带狗外出时,应当给狗贴上标签;他们应该为狗使用皮带,皮带的长度不应超过两米。在人多的地方有意识地拉紧皮带;为大型犬佩戴口套。
▲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04
带狗出行注意事项2
《规定》第23条规定,禁止犬类进入办公楼、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娱乐场所、候机(机、船)室、餐饮场所、商场、酒店等场所或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违反上述规定,将犬只带入禁区或公共交通工具,不听劝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05
吠叫会影响其他人的问题
《条例》第24条规定,吠叫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犬主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违反上述规定,吠叫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经警告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06
狗伤害他人的问题
《条例》第25条规定,犬只伤害他人的上海养狗条例,犬主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预付医疗费用。
▲违反上述规定,不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提前支付医疗费用的,吊销《犬只登记证》,收养犬只,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广大市民,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建设文明、安静、清洁、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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