衮衮诸公到夜,夜哭到明,能哭死董卓乎?

本人认为不将狗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未经充分的国情调研和科学论证,缺乏严肃的政策依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民族团结事业和国内经济发展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坚决反对当前《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理由如下:《征求意见稿说明》中给出的不将狗列为禽畜的理由是,“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

贡贡贡贡,明哭到夜,夜哭到天明,董卓你能哭死吗?

如果此时不行使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农业部征求意见邮件:

请采取行动,依法发表意见,维护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国养蜜蜂网_新手养什么狗最好,要聪明的狗_中国农业网 养狗

中国农业网 养狗_中国养蜜蜂网_新手养什么狗最好,要聪明的狗

农业农村部:

你好!

我认为,不将犬类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没有充分的国情调查和科学论证中国农业网 养狗,缺乏严肃的政策依据,对狗来说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团结事业。因此,坚决反对现行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理由如下:

1、如果狗不被列为我国《畜牧法》保护的畜禽,那么未来的肉狗养殖业在养殖、监管、交易等环节肯定得不到法律保护,基本上禁止中国公民吃狗肉。 《征求意见稿》中给出的不将狗列为家畜的理由是,“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偏爱,狗已经从传统的家畜‘专业化’为伴侣动物。在国际上,一般不视为畜禽。”事实上,禁止吃狗肉只是一些非政府组织的诉求,大量发达国家并没有通过立法禁止食用狗肉,“普世国际”的政策背景完全站不住脚。以“国际通行惯例”作为我国政策制定的唯一依据,不符合中央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要求,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探索。

2、狗作为“六兽”之一,在我国有着悠久的食用历史。全国各地人民都有吃狗肉的习惯,应该享受与吃猪肉、牛肉、家禽肉一样的法律保护。同时,我国朝鲜族有着悠久的吃狗肉的传统和文化。如果狗不被列入畜牧动物名录,导致对狗肉的实质性禁止,将严重损害我国民族团结事业。

3、我国已经形成了规模化的肉犬养殖、屠宰和贸易产业。许多地区已经发布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狗肉饮食是一条合理合法的国内产业链。如果正式将狗排除在畜牧业之外,势必导致肉狗产业链的非法化,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和大量失业,与我国经济工作“六稳”要求背道而驰.

4、牲畜的使用价值是多种多样的。例如,牛既可以用作耕作的生产资料,也可以用作食物的生活资料;猪通常被用作肉类来源,但不能禁止公民饲养猪作为食物。宠物。养狗作为宠物伴侣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狗的使用价值完全局限于一种伴侣。其他公民通过合法渠道食用合法来源肉狗的权利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片面考虑一些爱犬群体要求大幅禁止狗肉,肯定会开一个不好的先例,也不排除进一步缩小我国养殖业范围,侵犯合法权益的可能。和更多公民的利益。

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消除食用野生动物不良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的决定》的立法目的是保护珍稀野生动物,防止动物源头传染病再次引起大暴发。但是,在现行法律法规下,肉犬的饲养要经过严格的卫生检疫程序中国农业网 养狗,而且它不是野生动物,也不是珍稀物种,也没有科学研究表明吃狗肉可以成为一种养狗方式。传染性细菌或病毒。有关部门不应笼统地解释人大立法精神,而应结合我国农业实际和人民群众需要,加强畜禽养殖卫生监督和贸易检疫,而不是扩大解释“野生动物”的概念,侵犯了我的国家。

综上所述,我呼吁农业农村部对“野生动物”概念和传染病风险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全面调查肉狗的饮食习惯和规模我国产业链,倾听各个群体、地区、民族的声音。意见,尊重民族饮食习惯和民族感情,拒绝以“国际惯例”为轻薄政策依据,将犬类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坚决取缔不规范的肉狗养殖和交易;符合法律规定和人民群众饮食需要的肉狗的养殖和消费,受法律充分保护。不应该“一刀切”的立法迎合某些群体的诉求,侵犯其他群体的合法权益。

PS:请注意不要写禁止养狗的内容。这不受农业农村部的控制。反而会造成反对意见持有者不考虑事实的印象,减少反对意见的分量!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hedu,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hedu.net/lybk/2022/07/03/8278.html

(0)
上一篇 2022年7月3日 上午10:03
下一篇 2022年7月3日 上午11:0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