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青岛市民诟病的“狗害”即将被法律规制。昨天(4月28日),去年青岛市人大差点通过了“翻天覆地”的规定。今年10月1日起,《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居民每户限养一只狗,不允许携带有攻击性的狗。
规定还规定,带狗出门时,必须佩戴狗牌、牵引绳,并及时清理狗粪。
在罚款方面,对饲养凶犬或每户多饲养狗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未立即牵引狗或清除狗粪将被处以最高1000元的罚款。
关于养犬服务收费标准,由有关部门报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批准后实施。
宠物狗(资料图)
每个家庭只能养一只狗
4月28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
《条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和单户住宅可以养狗。养狗的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狗。居民不得饲养具有攻击性的狗。猛犬的品种由青岛市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进行免疫登记的犬只数量不受此限制。经营活动涉及治安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饲养护卫犬,其他单位不得饲养。
《条例》还要求进行信息登记。领取犬只后,犬主应当持居民身份证和住所证明或者单位营业执照,将犬只带到公安机关设立的犬只登记服务场所进行信息登记,领取犬只许可证。 .
《条例》还要求进行狂犬病免疫:当犬只出生三个月或免疫间隔期间,犬主应将犬只带到指定的免疫单位接种狂犬病疫苗。注射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出具免疫登记卡青岛市养狗条例,并办理电子免疫标识。狗的狂犬病疫苗是免费的。犬只免疫注射剂、免疫登记卡、电子身份证等费用由犬主承担。
无视狗屎最高罚款1000
在养狗人的文明规范方面,《条例》规定,带狗出门时,应为狗佩戴狗牌;用皮带拴好狗,主动避开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或在人多的地方,应为狗戴上口套,或将狗放入狗袋、笼子或手臂;狗屎要及时清除。
明确三类场所不准进入:国家机关办公室、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图书馆、体育场馆、海滩等公共文体场所;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 如果您带狗乘坐出租车,应征得出租车司机的同意,并将狗放入狗袋、笼子或怀抱中。携带导盲犬的盲人和携带辅助犬的肢体残疾人除外。
根据《规定》,饲养攻击性犬只、饲养超过每户限额的犬只、或违规饲养护卫犬的;遗弃、虐待、屠宰犬类或者组织、参与斗犬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青岛市养狗条例,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拒不改正的,没收。吠叫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任由犬类恐吓他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为犬只接种疫苗,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占用公共场所饲养犬只、不带狗牌带出犬只、拴绳、清除狗粪的,立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拘留犬只,并处200元以上罚款. 1000元以下罚款。
(鲁鲁/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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