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犬拉稀呕吐拉稀呈果冻状带有血迹(图)

接下来的两天,储女士按照宠物店老板的方法照顾幼犬。她当即将幼犬带到颍东区一家宠物医院求治。3月26日,储女士接到宠物医院的电话,说幼犬死亡了。“幼犬住宠物医院治疗,花了1500元。3月29日,记者来到储女士曾给幼犬治疗的宠物医院。随后,记者来到储女士购犬的宠物店。该店老板称,储女士购买幼犬已超过24小时,责任不在宠物店。“这只小狗在店里并没有出现拉稀、呕吐情况,是在她家里发病的,责任不在我。

“小买回家后第二天就病倒了,呕吐、拉肚子……”3月29日,市民朱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2256110反映,她从某处购买了一只“小狗”。颍州区一家宠物店。感染犬细小病毒和犬冠状病毒的博美犬幼犬。经过几天的治疗,这只小狗最终死了。褚女士找宠物店老板要求解释,对方没有回应,也没有给予赔偿。

随后记者进行了采访。下午,宠物店老板经过协商,表示愿意退还褚女士购买幼犬的费用,并赔偿她治疗幼犬的费用。

昨天,朱女士收到了退款和赔偿。

小狗第二天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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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褚告诉记者,3月15日,她在颍州区一家宠物店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两个月大的“博美”小狗。宠物店的老板没有给她提供狗。仅限检疫证书。

“小狗被带回家后的第二天,它就呕吐并腹泻了。”楚女士说完,又联系了宠物店的老板,老板说狗狗一次喂太多可能会消化掉。因为不好,让她停止喂食。接下来的两天,褚小姐按照宠物店老板的方法照顾小狗。 3月18日,小狗腹泻呕吐停止,朱女士继续喂它。

“当我看到它没有呕吐或拉扯时,我认为它很好。”褚女士说,没想到,18日晚,小狗又吐了,拉肚子,大便像果冻一样,有血迹。她立即​​将小狗带到英东区一家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兽医检测说它感染了犬细小病毒和犬冠状病毒,而感染这些病毒的幼犬死亡率非常高。兽医还告诉我,犬细小病毒的潜伏期是7到14天,而在她购买的时间这只小狗可能被感染了。”当晚,朱女士将小狗送进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3月26日,朱女士接到宠物医院的电话,说小狗已经死亡。 “小狗在宠物医院接受治疗需要1500元。”朱女士说,她要求宠物店老板退还她购买幼犬的费用,并赔偿治疗费。

经协商,宠物店同意退赔

3月29日,记者来到朱女士治疗幼犬的宠物医院。兽医李先生说,他对这只小狗进行了两次检测,结果都表明它感染了犬细小病毒和犬冠状病毒。 “幼犬感染这种病毒的死亡率极高。幼犬感染犬细小病毒后只能存活一周左右。”李先生说。

随后,记者来到了褚女士买狗的宠物店。店主称,朱女士购买幼犬超过24小时,责任不在宠物店。 “这只小狗在店里没有拉肚子、呕吐,发生在她家,我不负责。”

在记者的帮助下,双方在下午进行了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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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朱女士告诉记者,宠物店老板经过协商,提出退还她购买幼犬的费用,并赔偿她治疗幼犬的费用。目前,她已收到退款和赔偿,问题已得到解决。

律师: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负责

对此宠物店买狗协议书,安徽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龙表示,褚女士从宠物店购买了一只狗,双方构成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向合同,即双方对对方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的合同。出卖人的基本义务是交付标的物,买受人的基本义务是支付价款。褚女士购买的幼犬为标的物,标的物应符合约定的质量,出卖人对标的物存在瑕疵承担责任。民法典第61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说明的质量要求。 。”

李龙说,宠物店将幼犬卖给褚女士时,没有出示犬只检疫证明,宠物医院确诊犬只感染犬细小病毒和犬冠状病毒,并结合幼犬死亡。根据事实和犬细小病毒的高死亡率以及7至14天的潜伏期,可以得出结论,当朱女士从宠物店购买狗时,小狗生病了。 《民法典》第610条规定:“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宠物店买狗协议书,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因此,褚女士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宠物店退还购买犬只的费用,并赔偿检查费、治疗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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