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犬只繁育管理条例》实施至今已近两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在视察中发现,该规定处于有法难施的尴尬境地。不仅狗爪伤人、大便烦人、吠叫烦人的困扰一直没有消退,“狗主”们也名正言顺地为“合法”的宠物狗“维权”,政府无语。
守法的困惑:城市里没有养狗的公共区域
家住广州市海珠区的林静明确表示,不想给宠物狗支付管理费。原因是狗主人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但没有享有承诺的权利。“这些要求我们都做到了,包括执照、免疫、狗链、大便清洁。但是,政府承诺狗可以在公共区域移动,甚至没有影子。公园不允许进入,社区也被赶走了。”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翟锦华介绍,广州市共有各类公园232个。目前,各市级公园均未在园区内建设犬类活动区。缺乏狗活动区的主要原因是公园人满为患。,不具备建设狗狗活动区的条件。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第一年每只狗500元,第二年起每只狗300元。很多狗主认为交了管理费后还没有得到服务,所以对合法养狗的积极性不高。
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庞庆宁介绍,截至今年9月12日,广州市登记犬只50186只,登记续期16656只。狗的注册和更新率不高。除了部分市民逃避管理外,养犬人反映最强烈的是养犬条例规定的一些服务项目和服务措施相对滞后。
执法难:条例颁布后2年执法空白
数据显示,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广州市共有39677人被宠物犬伤害,108776人被家犬伤害。犬只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犬只伤人的情况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养犬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中,市人大代表批评该部门态度消极、敢管、不愿管。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谢宝怀指出,今年3月之前,城管部门没有对狗的排便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只是启动了法律。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的执法,意味着还有一年半的执法差距。广州12个区县中,
这只狗真的那么难养吗?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罗振辉解释,犬只管理存在警力不足、行政处罚难以落实等问题。“基层派出所的社区民警承担了很多繁重的社区管理和社会防控工作广州市养狗条例,对犬只管理的投入相对有限。此外,还存在取证难、惩戒难等实际问题。在处理非法养狗行为时,养狗人往往不配合取证工作,办案周期长,警力昂贵。
调和人与狗的纠纷,必须有法律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邓成明认为,人员和资金的匮乏不应成为相关部门被动执法的理由。狗的管理现在已经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棘手问题。条例颁布两年后,犬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不仅狗主和非狗主都有投诉,更严重的可能导致政府公信力的丧失。
有市民认为,人与狗的矛盾不仅在于登记、免疫的管理,还在于牵绳、排便等文明养犬行为的发展。要养成文明养狗的习惯,光靠个人自觉和道德约束是不够的,必须靠法律约束。
多位广州市人大代表指出,可以委托社会组织或政府购买服务广州市养狗条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犬管理。邓成明表示,许多社会团体和组织要成为养犬管理的重要支撑力量,如基层自治、社区自治、主人联合自治等,能够有效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除管理措施外,政府承诺的配套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也应尽快落实。谢宝怀建议,目前广州超过1200万元的养犬管理费没用,可以用来建设养犬服务设施,提供服务。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庞庆宁表示,除了传统的宣传教育,还要创新文明养犬活动的形式。比如举办社区宠物游戏、联谊会等新奇活动。通过活动,我们可以增进狗主与不养狗者之间的交流,促进邻里关系更加融洽,共同构建和谐社区。(记者黄浩远)
(新华网黄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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