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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不是小事,法律是严格的。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开展《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养犬管理,提高水平城市文明。那么,文明养犬有哪些法律法规呢?
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正式实施。《动物防疫法》对单位和个人养犬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而言:
一、
第三十条规定,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并持动物诊所出具的免疫证明向当地犬只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未按期接种狂犬病疫苗的犬只,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带狗出门,应佩戴狗牌天津最新养狗条例,并按规定采取系狗绳等措施,防止狗伤人、传播疾病。
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了饲养攻击性犬、不使用牵引绳等安全措施将犬带出家门的处罚内容,具体如下:
(一)《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养犬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养犬:带狗出门时,应由大人牵着狗锁链,主动避开他人;管理好他们养狗,防止干扰他人生活。
(二)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第一款和第二款由公安机关处罚天津最新养狗条例,具体内容为:
1、在建成区饲养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狗并处5000元罚款。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在非建筑区饲养凶猛犬。
2、狗不系皮带等安全措施外出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犬只。
三、《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具体如下:
(一)带狗出门时,带上狗的登记证,必须由成人带领,其他人尤其是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应避免;因检疫、诊疗等特殊原因,带狗外出时,请将狗放在狗笼里,不能带。
(二)如果带狗乘电梯,应避开乘电梯高峰期,为狗戴上口罩或将狗放在狗笼或狗袋里。住户委员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狗进入电梯的时间。
(三)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带狗只。客运出租车带狗需征得司机同意。
(四)不要带狗进入市场、商店、商业区、餐厅、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诊室和其他人聚集的公共场所。
(五)在重点管理区域带狗出屋时,带狗的人要及时清除狗排出的粪便。
(六)严重的狗和大型狗被用皮带拴住或圈养。
(七)不要虐待或遗弃你的狗。
(八)不得妨碍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干扰或影响邻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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