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30个监管项目被列入年度立法计划。记者梳理发现,《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成都市美丽宜居公园建设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在年度立法计划中安排了一系列公众关心的事项。其中,备受关注的《成都养犬管理条例》今年将开展立法研究,为下一次修订做准备。
现行《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9年10月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实施近10年。
限制只针对5个市区22个品种的狗,够吗?
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政管理工作成都城市养狗规定,接收、处置流浪犬、狂犬病犬、伤人犬。从目前执行情况看,市公安部门每年制定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春秋两季养犬管理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主要交通干道、城市街道、公共绿地、休闲广场等场所遏制。杨福寿认为,“虽然比以前好很多,但还是导致很多地方(重点地区除外)还有流浪猫狗没有得到安置。” 猫狗的绝育、收养或人道待遇等。
在狗主人带狗出门的行为规范方面,《规定》规定了使用狗带、及时停止狗叫、佩戴标志、及时清除狗粪等6种行为。及时解除该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城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杨福寿认为,社会应该进一步加强对爱犬人士的教育。
小区内狗伤人,业主承担附加责任,可以吗?
作为律师,成都市人大代表牛建国近年来也密切关注多起家养犬伤人事件。
“《条例》过于注重行政管理成都城市养狗规定,不适应共治共享新形势的需要。” 牛建国举例说,《条例》是养狗的“治水九龙”。比如公安机关负责登记,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防疫,城管部门负责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但不能保证有足够的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并给予行政处罚。
“发动群众的力度不够。” 牛建国认为,成都需要修改《条例》,需要借鉴北京、深圳、杭州的经验。例如,北京的做法是授权居(村)委会对居民的养狗行为行使同意权。公民在养犬前,必须事先征得居委会(村)人民委员会同意,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申请证书。另一种做法是授权区县级行政机关延伸至业主大会,在辖区内划定禁止区域,如老人、孕妇、儿童集中、禁养狗等区域。
“我们提出的创新修订方向之一是鼓励业主大会制定社区养犬规范,对不文明的养犬行为进行自律和监督,加强邻居之间的相互监督。” 牛建国建议修订《条例》 加强物业管理公司在社区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并规定强制报告制度。对犬主不断劝阻、屡次受惊、屡次抱怨、受轻伤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向主管部门备案。在狗伤人的伤害案件中,物业管理公司无证据证明其承担了公共服务管理职能的,应按过错程度承担补充责任。(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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