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施行,带狗出门时,应佩戴狗牌,并采取拴狗等措施。在海口,仍然有很多市民无视新规,不拴狗绳。市民如何看待这种现象?这种现象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如果这种现象触犯法律,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5月1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展开调查。
一些狗主人:拴狗太可怜了
当日,记者在美兰区人民路街道观察到,尽管新《动物防疫法》实施,仍有部分市民遛狗不拴绳,部分狗主人不拴清理狗屎。
“养狗多年的徐女士说,‘用皮带遛狗’的概念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扎根。”她认识的一些狗主人总觉得自己的狗很乖,不会乱跑,也不会咬人,绑绳子很可怜。
先生。黄某从外省朋友那里得到了狗,花了3000多元。每天早上,他都会带着狗去英才公园散步。为了显示狗狗的聪明才智,经过黄老师的吩咐,狗狗做出了躺下、握手等动作。
“它很乖,只要不拉尾巴,就不会咬人。”黄先生说他不拴狗,有时会向有兴趣的孩子展示狗的本领。
部分市民:担心被攻击
担心是一些市民对不拴狗链遛狗的态度。
女士。黄今年63岁,家住白龙路。她经常在英才公园锻炼身体,和姐妹们聊天。这些都是她非常乐意做的事情。让黄女士感到困扰的是,公园里总有人遛狗不拴绳子,这让她很害怕。
“有些狗非常凶猛,会咬人。”黄女士说她年纪大了,跑不快了。如果她遇到凶猛的狗,她害怕被攻击。黄女士说,她在网上看到了恶狗袭击人的事件。年幼的儿童、妇女和老人经常受伤,因为他们无法与恶犬竞争。在轻微的情况下,狂犬病疫苗将是一个问题;严重时会伤及筋骨,造成残疾。
不只是黄女士。在朝霞公园,一位妈妈也反对不用皮带遛狗。 “我的孩子两岁半,他很喜欢小动物,一看到狗就想和他一起。”这位母亲担心用皮带遛狗会对她的孩子造成危险。
先生。家住海淀岛的许,每次带孩子出门都非常警惕。 “我们楼里有居民遛狗不拴绳,平时不敢让孩子和狗同乘电梯。”许先生说,他的孩子比较怕大狗,路上遇到狗也没有办法。接孩子。
环卫工人:犬屎难清理
说起狗,环卫工人表示,有些狗主人只给自己打扫卫生,把脏的留给公众和环卫工人。
先生。英才公园环卫工人麦说,他曾在公园公厕看到狗主人用一个大桶给狗洗澡,结果桶里全是毛发,弄脏了桶,浪费了一整桶水。 麦先生说,也有人在马桶的水槽上给狗洗澡,把水槽弄脏了,给狗洗澡后,水槽里的水没有放出来。
女士。朝霞公园环卫工人林某也有同感。她说,有些人一次带着两三只狗去公园玩。 更让林女士难以接受的是,狗会在草地上和厕所门口排便。很多狗主人不打扫就走了,打扫起来很困难。
被遗弃的宠物:成为流浪狗更具攻击性
除了家犬,城市的每个角落都有一些流浪狗。与家犬相比,它们更凶猛、更具攻击性,对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构成更大的威胁。
“我们收养了300多只流浪狗。”海南小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王兵表示,并不是所有的流浪狗都被收养养狗知识——对狗狗健康有威胁的食,只有被12345、派出所发现的市民,并联系流浪狗协会。
王兵告诉记者,流浪狗大多是被主人遗弃的宠物。每年春节前,很多市民都回家过年,因为他们的狗无人看管,业主想生孩子不能养狗,学生也不愿意带狗去度假。回省、转业等原因,让每只宠物狗都变成了流浪狗。
这些流浪狗经常携带寄生虫和传染病,威胁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很多人都怕狗,更怕流浪狗。那些因流浪生活而重获新生的狗,可能是市民一生中能遇到的最凶猛、最致命的动物。
危害影响:经常发生咬人事件
随着海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全市养犬数量已超过10万只。
随着犬只数量的增加,因犬只伤人、扰民、污染环境而引发的城市管理问题和社会矛盾不断加剧。据了解,2017年以来,海口市年均上报虐犬事件2万余起,总体呈上升趋势。
此外,狗吠扰民、狗随地大小便等,狗警110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投诉量逐年增加,年投诉量超过9000件.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影响文明城市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也加大了养犬防疫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压力。危险。
治安监管:养狗者需领养犬证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犬只登记机关登记。携带狗只应按规定佩戴狗牌并使用狗带。
在海口,市公安局城市警察支队明确规定,在本市建成区饲养犬只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取得养犬登记证和养犬证。据了解,办证需要三份材料:一是申请人的身份证,二是申请人的居住证,三是犬类动物免疫证明。您可以通过在线关注“叶城犬业管理”进行在线申请。 .
因为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不少养狗人开始申领养犬证。 “从4月底到现在,已经有数百人申请了狗牌和狗牌。”海口市公安局城市犬只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付女士说,从申请到领证一般需要十个工作日;如果再多,就只有六名工作人员,处理时间会更长。
拥有狗证就是给狗一个安全保障和身份认证。如果狗狗走丢了,也可以请派出所帮忙检查监控;此外,狗证的申请也是对狗主人的监督。如果狗被遗弃或被狗咬伤事件,也能有效追究责任。
律师普法:狗主伤人致死应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丁香说,如果狗主人没有照顾好狗,导致狗咬死他人,狗主人必须承担过失重伤或者过失致死的刑事责任。责任。
去年6月中旬,丁香受理了一宗狗伤案:王女士和她6岁的女儿在小区玩耍。女儿看到草坪上跑来一只小狗,就跑过去蹲下看孩子。狗玩。没想到小狗突然跑到女儿身边,挠了挠她的眼睛。王女士随后带着女儿去医院治疗。通过检查,医生回答说,因为孩子还小,长大后需要随时跟进,确定是否会影响孩子的视力。王女士与狗主人协商,对方赔偿她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总费用2万元养狗知识——对狗狗健康有威胁的食,后续随访或手术费用可单独赔偿。
丁香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处分;警告后不改正,或者允许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伤者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处罚外,还应当赔偿因事故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餐费等。按人身伤害赔偿项目处理伤害。补贴、营养、伤残补偿、伤残辅助器具、家属生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救济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例如家庭陪伴和护理费用、住宿和失去的工作。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丁香说,按照规定,死者的医疗费用也应按照人身伤害赔偿项目进行赔偿。 ,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院膳食津贴, 营养费, 伤残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 家属生活费, 住宿费, 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费, 死亡赔偿金和受害者其他合理费用如亲属因丧事而失去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工作损失。
丁香介绍,被遗弃或逃逸的动物在遗弃或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爱狗就要管好自己的狗,管好狗就是对自己和狗负责。我在此呼吁狗主人为他们的狗添加项圈和绳索,并戴上口套。当您将您的狗带出家门时,您应该系上狗链并挂上狗牌。最好由18岁以上有行动能力的人带领。 ,并主动避开他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不拴或不拴绳遛狗伤害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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