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姜军)不仅养狗的人越来越多,而且狗的体型也越来越大,这常常让行人感到恐慌。据了解,现行的《广东省养犬管理条例》是1997年修订的,违反规定只罚款200元,违法成本太低。为此,民进党广东省委提出集体提案,修订《广东省养犬管理条例》,调整违规处罚,将个人罚款定为1000元至5000元不等元。
罚款仅200元,违法成本低
广东省民进妇女工委在广州、惠州、清远、英德等地进行了调查,发现目前禁狗区没有用处。据了解,《广东省养犬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广州养狗规定,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及郊区)、工矿、港口、机场、旅游区及3公里范围内、经济开发区、各类涉外种类 经济合作所在乡镇政府被列为禁养区。
然而,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对于禁区的概念却知之甚少,更谈不上合规。因此,这项规定并没有任何实际的威慑作用。
更重要的是,违法成本低。根据《广东省养犬管理条例》,违反规定的将由管理部门处以罚款,但最高罚款200元。成本太轻,狗主人无法估价。人数不断增加,这项规定难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提案:修改法规以增加罚款
提案提出修订《广东省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养犬行为管理。犬主需履行犬只登记管理、强制狂犬病疫苗接种、年检等义务。
方案还提出,调整违规处罚,将个人罚款范围从1000元到5000元广州养狗规定,对单位的罚款从2000元到1万元。此外,在上述罚款数额范围内,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分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据了解,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广州非法养犬的个人最高罚款2000元,单位最高罚款5000元。
主题测试文章,只做测试使用。发布者:@hedu,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hedu.net/lybk/2022/03/29/3676.html